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解读,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解读全文
医疗机构应实施职业安全几级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实施职业安全等级管理,根据机构内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员工健康的影响程度,合理划分职业安全等级,并采取相应的职业安全措施。具体来说,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浓度、接触时间等因素,将职业安全等级划分为一般、较重和严重三个级别。
第四十七条:严格执行临床教学、科研有关管理规定,保证患者医疗安全和合法权益,指导实习及进修人员严格遵守服务范围,不越权越级行医。 第四十八条: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规定,不随意丢弃、倾倒、堆放、使用、买卖医疗废物。
协调组织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做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每年组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一级管理:包括医院领导、感染管理委员会和感染管理科。他们负责制定和监督医院感染管理的政策、指南和流程,并协助其他科室实施感染控制措施。二级管理:涵盖各个科室和临床部门。每个科室都应设立感染管理责任人或团队,负责监测和管理该科室的感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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